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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动态

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 (西安交通大学)2023年度专项研究课题申报通知

来源: 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3-09-25       点击量:

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探索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发展规律,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素质能力,不断增强思政工作的科学性、前瞻性和针对性,进一步发挥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辐射和带动作用,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(西安交通大学)(以下简称“研修中心”)决定面向全校开展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内容

此次课题申报拟立项15项,申报内容详见《2023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(西安交通大学)专项研究课题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课题指南》,见附件1)。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申报,也可围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相关主题,结合个人研究方向及兴趣,认真凝练,自拟研究题目。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、准确、简洁,一般不设副标题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我校在编在岗的专职教师、辅导员、行政人员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,其中课题负责人为专职教师、辅导员和行政人员的,须近3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及以上的期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。

2.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,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的其他课题的申报。

3.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,一般不得少于3人,不超过10人,鼓励跨学科联合申报。

4.主持研修中心其他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;已获批过研修中心年度课题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。

三、申报办法和程序

1.材料要求:申报者须提交《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(西安交通大学)课题申报书》(见附件2),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兴庆校区主E-513钱碧晨老师处,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
2.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四、项目评审及管理

1.本次研究课题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,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。

2.研究课题获批立项后,申报者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。

3.项目执行过程中如研究方案有重大修改,申报者应及时提交书面报告,报研修中心审查同意后,方可按新方案执行。

五、结项要求

1.课题结项须提交:①高质量研究报告1份(不少于10000字),②公开发表论文或研究成果被采纳的证明材料(注明采纳的内容和价值)。

2.研修中心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评审鉴定,给出评审意见,并予以公示。

六、经费管理

1.获批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核定,分两次报销:2023年11月30日前报销2000元;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中期报告;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结项报告,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项。发表CSSCI论文,或研究成果被省厅级以上政府部门单位采纳,每项成果报销3000元;发表普通期刊论文的,每篇报销1000元。

2.研究成果出版或发表时,须标明“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(西安交通大学)专项研究课题成果”(项目编号:××××)字样,成果名称应与申请获批时一致,不标注的不予资助。

3.资助经费只能用于该课题研究相关所需的费用,凭相关票据按财务制度进行报销。

联系人:钱碧晨

联系电话:029-82665723

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办公地点:兴庆校区主E-513

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

研修中心(西安交通大学)

2023年9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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